聚车圈平台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4年1月1日

生效日期:2024年2月1日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各聚车圈平台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聚车圈平台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

聚车圈平台各处所称“聚车圈服务协议”均指本协议。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聚车圈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聚车圈达成一致,成为聚车圈平台“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聚车圈平台:是指成都比帝尔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为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实体的入驻商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电子商务平台。包含聚车圈网站(域名为 juchequan.com)、APP、小程序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

聚车圈:聚车圈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聚车圈经营者成都比帝尔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比帝尔科技有限公司等。

 

二、协议范围 

2.1 签约主体

【平等主体】本协议由您与聚车圈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聚车圈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主体信息】聚车圈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聚车圈平台的各法律主体,您可随时查看聚车圈平台各网站首页底部公示的证照信息以确定与您履约的聚车圈主体。本协议项下,聚车圈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聚车圈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聚车圈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聚车圈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聚车圈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聚车圈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聚车圈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聚车圈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2.2 补充协议

聚车圈平台隐私政策、平台规则、单独协议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您在使用本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您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您使用前述特定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相关单独协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本平台运营需要,聚车圈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依法以任何形式公布在本平台上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应不时关注本平台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您知悉并确认,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如您继续使用本平台,即视为知悉变动内容并同意接受。

2.3 重要说明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聚车圈不对本平台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平台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三、账户注册与使用

3.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此外,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实施的贸易限制、经济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您应当停止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同时,您理解违反前述要求可能会造成您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

 

3.2 账户注册

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聚车圈平台账户并成为聚车圈平台用户。您设置的聚车圈账号名/昵称/头像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聚车圈平台相关规则关于账号注册的管理规定,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或采取其他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不得恶意注册聚车圈账号。否则聚车圈有权拒绝设置或收回您的账号名/昵称。账号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手机号码登录聚车圈平台并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

聚车圈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聚车圈平台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或聚车圈根据聚车圈平台规则判断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聚车圈平台账户的情形,聚车圈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聚车圈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聚车圈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聚车圈或其他服务方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3.3 账户登录

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手机号码及您设置的密码(合称“账户”)或通过授权使用您合法拥有的第三方软件或平台用户账号(如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等)登录聚车圈平台,但第三方软件或平台对此有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当您以前述已有账号登录使用的,同样适用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您理解并同意,除您登录聚车圈平台以外,您还可以使用聚车圈账号登录聚车圈及其关联方或其他合作方提供的其他软件、服务。您以聚车圈账号登录前述服务的,同样应受其他软件、服务实际提供方的用户协议及其他协议条款约束。

3.4实名认证

作为聚车圈平台经营者,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聚车圈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聚车圈可要求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3.5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聚车圈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聚车圈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聚车圈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聚车圈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聚车圈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聚车圈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聚车圈平台服务,聚车圈对此不承担责任。

3.6账户管理

由于您的聚车圈平台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聚车圈平台商业信息,您的聚车圈平台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您应对您账户下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聚车圈平台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聚车圈平台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后果亦由您自行承担。如聚车圈根据聚车圈平台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聚车圈平台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聚车圈平台信息安全的,聚车圈平台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聚车圈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聚车圈平台。

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聚车圈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聚车圈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聚车圈,您理解聚车圈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聚车圈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聚车圈存在法定过错外,聚车圈不承担责任。

3.7 不活跃账户回收

为充分使用账号资源,如您在注册后未及时进行实名认证且连续6个月未登录任一聚车圈平台客服端,且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的,聚车圈有权收回您的账号,您可能无法通过您此前持有的账号登录聚车圈平台,您该账号下任何个性化设置(如头像/昵称)即将无法恢复。在收回您的账号之前,聚车圈将以适当方式做出提示,如您在收到相关提示后一定期限内仍未登录、使用账号,聚车圈将收回账号。

3.7 账号注销

如您需要终止使用聚车圈账号服务,符合以下条件的,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账号:

(一)您仅能申请注销您本人的账号,并依照《聚车圈账号注销须知》进行注销;

(二)您仍应对您在注销账号前使用聚车圈账号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责任。特别提示您,您申请同意注销账户的,视为您放弃账户信息以及该账户在平台的资产、虚拟权益等,且聚车圈无法为您恢复前述服务。这可能对您主张售后服务带来不便。

四、聚车圈平台服务及规范

您有权在聚车圈平台上享受商品及/或服务的浏览、收藏、购买与评价、平台活动、交易争议处理、信息交流及分享等服务,聚车圈提供的服务内容众多,具体您可登录聚车圈平台浏览。

4.1商品及/或服务的浏览、收藏

在您浏览我们网站或客户端的过程中,聚车圈为您提供了信息分类、关键词检索、筛选、收藏及关注等功能,以更好地匹配您的需求。您可以对您感兴趣的商品及/或服务进行收藏、添加至购物车,关注您所感兴趣的店铺/品牌等。

4.2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与评价

1、当您在聚车圈平台购买商品及/或服务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您的购买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存在对商品及/或服务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聚车圈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聚车圈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聚车圈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停止服务、取消订单等聚车圈认为有必要的管控措施

3、您理解并同意:本网站上销售商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销售商发出的合同要约;销售商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只有在销售商将您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从仓库实际直接向您发出时(以商品出库为标志),方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并且销售商只给您发出了部分商品时,您与销售商之间仅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只有在销售商实际直接向您发出了订单中订购的其他商品时,您和销售商之间就订单中其他已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才成立合同关系; 

4、尽管销售商做出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本网站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销售商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

5、您有权在聚车圈平台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与您达成交易的其他用户商品及/或服务进行评价。您应当理解,您在聚车圈平台的评价信息是公开的,如您不愿意在评价信息中向公众披露您的身份信息,您有权选择通过匿名形式发表评价内容。

6、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及/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您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聚车圈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合法、客观、真实,与交易的商品及/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您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聚车圈可按照聚车圈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4.3 平台活动

平台会不定期开展各类活动,参与活动前,您应当进入相应活动页面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活动规则,您参与活动的,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该活动规则,并自愿受活动规则的约束。阅读活动规则的过程中,如果您不理解或不同意其中的任何内容,请停止参与相关活动。您理解并同意,如您的订单或您参与的活动违反限制性要求的,则聚车圈有权采取取消订单、取消活动资格,撤销活动奖励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4 交易争议处理

您在聚车圈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  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2、  使用聚车圈平台提供的客户服务;

3、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4、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  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理解并同意,聚车圈平台的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聚车圈不对争议解决结果承担责任。如您对争议解决结果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

4.5信息交流及分享

为满足用户间分享购物心得等信息交流需求,您可通过聚车圈提供的问答、晒单分享、群组及其他信息发布功能进行评论、回复、留言、点赞等公开发布信息及与其他用户互动,您须确保您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要求。

 

4.6 责任限制

 

聚车圈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聚车圈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三)在聚车圈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聚车圈仅向您提供聚车圈平台服务,您了解聚车圈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聚车圈将通过依法建立相关检查监控制度尽可能保障您在聚车圈平台上的合法权益及良好体验。同时,鉴于聚车圈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聚车圈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的信息,无法逐一审查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及/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此您应谨慎判断

 

五、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5.1 个人信息的保护

聚车圈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聚车圈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聚车圈按照在聚车圈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聚车圈希望通过隐私权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聚车圈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聚车圈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权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为配合行政监管机关、司法机关执行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聚车圈有权向上述行政、司法机关提供您在使用本网站时所储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等,或使用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5.2 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您所发布的信息及实施的行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并且您对您发布的信息负有管理义务,对其中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应立即删除。否则,聚车圈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均不会因上传、发布等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除非我们另行说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免费授予聚车圈及其关联公司、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上述信息或制作派生作品,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等)及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以及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为方便您使用聚车圈平台相关服务,您授权聚车圈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聚车圈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聚车圈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六、用户行为规范

6.1   您同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遵守以下义务:

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人群歧视的;

(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七)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八)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肖像、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

(十一)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的;

(十二)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十三)侵害他人个人隐私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十四)散布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十无)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十六)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十七)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十八)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十九)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二十)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或宣扬拜金炫富等不良内容的;

(二十一)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自杀自残暴力行为的;威胁生命健康、利用刀具等危险器械表演的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及/或财产权利的内容;怂恿、诱导他人参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导致死亡的危险或违法活动的内容;

(二十三)冒充他人或利用他人的名义使用聚车圈软件服务或传播任何信息,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

(二十四)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聚车圈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聚车圈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二十五)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2   您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若在本平台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本平台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的证据。聚车圈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6.3   除非法律允许或聚车圈书面许可,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 删除本平台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二) 对本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平台的源代码。

(三) 对聚车圈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四) 对本平台或者本平台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本平台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平台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聚车圈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平台和相关系统。

(五) 通过修改或伪造本平台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本平台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六) 通过非聚车圈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本平台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七)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平台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七、违约责任

7.1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 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 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

(三)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聚车圈可在聚车圈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聚车圈可依据您的登录信息、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及普通人的正常消费、交易习惯、快递物流行业习惯、生活常识等因素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7.2 违约处理措施

如果聚车圈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存在任何恶意行为的,聚车圈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

您在聚车圈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聚车圈平台上实施但对聚车圈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聚车圈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聚车圈可关闭、注销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聚车圈有权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聚车圈平台上予以公示。

7.3  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聚车圈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聚车圈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如您的行为使聚车圈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聚车圈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7.4 特别约定

如您向聚车圈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聚车圈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聚车圈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八、协议终止

8.1终止的情形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 在满足聚车圈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告知的方式注销您的账户;

(二) 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  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聚车圈平台服务,且符合聚车圈平台终止条件的。

出现以下情况时,聚车圈可以本协议约定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聚车圈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二)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聚车圈依据聚车圈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关闭的;

(三)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聚车圈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聚车圈依据聚车圈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关闭的;

(四)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8.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聚车圈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平台应当留存的相关信息;

(二) 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聚车圈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8.3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聚车圈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九、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一) 您一旦接受本协议,对于您提供、上传、创作、发布在本网站的文字、评论、图片、照片、视频、音频等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等),您免费授予聚车圈及其关联公司至保护期终止为止、不可撤销的、全球范围的、排他的许可使用著作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许可使用的权利)、肖像权、用户ID名称等相关的全部合法权利权益,就聚车圈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权利、权益,聚车圈有权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您同意聚车圈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推广、出版、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您以上信息内容,有权改编制作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二) 聚车圈有权再许可给其他第三方第九条第一款的所有权利。

(三) 您应确保在聚车圈网站上发表的第九条第一款各类信息内容均不涉及侵犯第三方肖像、隐私、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聚车圈有权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

(四) 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条文序号依照2020年修订版《著作权法》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许可使用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您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五) 您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本网站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六)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聚车圈明确的特别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信息内容,否则,聚车圈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本网站所刊登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照片、声音视频文件及其片段、数字下载物、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聚车圈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版权相关条约的保护。本网站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聚车圈的专有财产,受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版权相关条约的保护。本网站上所有软件都是聚车圈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版权相关条约的保护。

 

十、通知送达

您知悉并认可,聚车圈可视情况通过下列任意一种或几种方式向您通知重要信息:

(1)向您注册时所提交的手机号码发送电子信息;

(2)向您提供的实际地址进行寄送纸质载体信息;

(3)在网站或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电子信息;

(4)向聚车圈网站或相应客户端的账户的站内信或其他即时通信客户端发送电子信息。

上述电子信息在发送成功或刊登完成后即视为送达。相关纸质载体的发送以相关邮寄凭证上的邮寄日期后的第五个自然日视为送达。

上述送达方式同样可适用于相关仲裁或司法程序(含起诉、审理、执行等各阶段)。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适时更新,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怠于更新等不可归责于聚车圈的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文件、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法律管辖适用及其他

(一)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三) 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聚车圈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聚车圈的书面许可。聚车圈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二、 关于链接

本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对于前述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以利用,聚车圈不予担保。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聚车圈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事由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协议下的服务发生中断或终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等行为。出现上述情况时,聚车圈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聚车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您理解并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聚车圈对以下事由所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终止不承担责任:

(一)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二)  用户或聚车圈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三)  用户操作不当;

(四)  用户通过非聚车圈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五) 其他聚车圈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